美国FDA 医疗注册工厂审核,在什么情况工厂审核,审什么,审核的几种结论
一、美国FDA 医疗器械注册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工厂审核:
美国医疗器械分为三类,I 、II 和III 类, I、II、在首次列名备案或者申请PMN 510(K)时不需要进行工厂审查,但工厂需要按照美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法规QS820建立体系, III 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需要申请PMA, 在PMA 申请批准前会进行现场审查。
I 、II产品在获得列名注册号和510(K)完成工厂审查后,FDA 会根据产品上市的风险程度,产品投诉召回情况,对在FDA注册、列名的产品进行工厂审查。中国大陆是美国FDA抽中现场审核频次ZUI多的国家。
二、FDA工厂审查概述
赠送产品技术要求一份
医疗器械技术要求编号:
红外光疗仪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型号/规格:SBD ― 01A型
1.2 划分说明:SBD 代表公司代码, 01A代表仪器型号
1.3 结构组成:由主机、支臂、灯头组成。
性能指标:
2.1 工作条件
2.1.1环境温度为:+5℃ ~+40℃;
2.1.2相对湿度为:≤80% ;
2.1.3大气压力为:700hPa~1060 hPa.;
2.1.4供电电源: 交流220V,频率:50Hz。
2.2 外观
2.2.1 按键、开关应工作可靠, 外部标记清晰。
2.2.2外观应清洁,表面涂覆层色泽均匀,无锈蚀和剥落及明显划痕。
2.2.3 支撑治疗头的机械臂应能在不大于180°的范围内调节高低和方位,并能固定在需要的位置上。
2.3技术指标
2.3.1输出光功率:ZUI大光功率25W±2.5W,能从3W~25W范围按1W每档设置光功率;
2 3.2 有效光谱波长在0.4μm~3μm之间;
2.3.3照射温度:ZUI大光功率时,照射距离不小于55 cm,体表照射温度不超过42℃;
2.3.4照射光斑直径:距光输出端面12cm,光斑直径不小于16cm;
2.3.5治疗时间的控制:能在0~30min范围按1min每档设置治疗时间,30min时ZUI大误差不超过60s;
2.3.6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4小时。
2.4安全要求
2.4.1电气安全:设备电气安全应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要求,见附录A。
2.4.2安全专用要求:符合YY0306-2008《热辐射类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2.5电磁兼容性
电磁兼容试验应符合YY0505-2012的要求。
2.6环境
设备应符合GB/T14710-2009中气候环境试验Ⅱ组、机械环境Ⅱ组的要求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