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622380915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样本量如何计算?

发布:2023-12-31 11:03,更新:2024-05-21 07:10

Q:临床检验器械临床试验设计中计算样本量时,是否可以参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

A:可以,《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适用范围明确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产品组成、设计和性能已定型的医疗器械,包括治疗类产品、诊断类产品, 不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因此,临床检验器械在临床试验设计计算样本量时可以参照该指导原则相关要求。


来源:国家器审中心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780号万骏汇大厦1212
  • 邮编:518102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总经理:彭先生
  • 手机:13622380915
  • 微信:13622380915
  • QQ:1376482531
  • Email:y.f.peng@bccg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