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广州、北京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库房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2-03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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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库房的条件
【可不单独设库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库房:
(一)单一门店零售企业的经营场所陈列条件能符合其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性能要求、经营场所能满足其经营规模及品种陈列需要的;
(二)连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的;
(三)全部委托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进行贮存的;
(四)专营医疗器械软件,且经营场所满足其产品存储介质贮存要求的;
(五)专营医用磁共振、医用X射线、医用高能射线、医用核素设备等大型医用设备的;
(六)省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规定其他可以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库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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